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挪用流动资金贷款 兴业银行青岛分行被罚30万元

时间:2010-12-5 17:23:32  作者:热点   来源:知识  查看: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中国山东网青岛7月13日讯近日,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,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,被青岛银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依法对其行政

  中国山东网青岛7月13日讯近日,挪用记者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获悉,流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,资金被青岛银监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贷款依法对其行政处罚人民币30万元。兴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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